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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兴区黄村柳林园公寓和创玉朝公寓700多家住户着实没有想到,2009年从开发商手中购得公寓14年的居住权,至今住了仅一年,就被政府确认为违章建筑,面临被强拆的命运。 这是今年以来北京又一起将被强拆的变种。今年5月,怀柔区杨宋镇水岸江南二期32栋小产权房被强行拆除,成为轰动一时的“国土部新政第一大案”。 与水岸江南相比,上述两个公寓规模要小得多,共有4栋楼房。但相似的是,这几个项目均以出租方式对外销售,其中,前者租期为50年,后两者则打出“廉租公寓”的旗号对外租期14年。但同样地,政府给出的强拆理由均是违章建筑。而在业内人士看来,这些以租代售的违规项目实为小产权房的变相买卖。 今年以来,不止是北京,多地传出严厉整治小产权房的消息,并时有强拆案例发生,然而,尽管执行“绞刑”,但也并未遏制它的发展势头。 时至今日,小产权房已经远不是拆与不拆的问题,实则成为民生和法律之间的角力。对违规小产权房如何妥善解决,需要政府部门在强拆之外找到更加智慧的解决办法,而这也事关中国能否顺利推进新一轮土地产权制度改革。 入住一年才知违建 在大兴黄村清源路东口向北的一条小道路口,一个很大的公告牌树立在一侧,这是一则对柳林园地区违章建筑的拆除公告。看似平常的拆除行为引发了当地居民的轩然大波。 据记者了解,柳林园地区包括柳林园公寓两栋七层(含地下一层)、创玉朝公寓两栋五层建筑,共有约800套住房,单位面积约37至80平方米不等。 这是典型的打着“廉租房”名义进行租售的楼盘,通过在各大网站刊登售房信息以及到处散发小广告,此类房源受到很多不明就里的购房者的青睐。 “去年在小广告上看到‘廉租房柳林园公寓’的信息,6万元左右能租一套14年使用权的房子,算下来每月租金不到400元,这比买商品房不知便宜多少倍,冲着广告就来了。”7月14日,在柳林园公寓A座三层,60多岁的金大爷告诉记者,到现场看房时,柳林园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向他展示了营业执照、土地租用合同、工商注册等相关文件,看起来很正规。 于是,他花了约13万元租了两套房留给自己和残疾的弟弟养老之用。 租户提供给记者的合同上赫然打着“廉租公寓租赁合同”字样,就因这一身份,很多租户没有多想即签署了合同。 另一位租户告诉记者,儿子儿媳都在大兴打工,没钱买商品房,就借了几万元在柳林园租了一套30多平方米的房子,孙子出生后,一家三代人挤在一间房子里倒也其乐融融。 直至今年6月2日,一封“致柳林园地区承租居民的一封公开信”打破了平静。信中称,该地区所有建筑均未经审批,为违法建设,决定予以拆除。 一位租户说,柳林园地区的公寓楼从2008年9月动工建设,租户于2009年中旬开始搬入,这两年一直不知该公寓为违法建筑。 拆除公告则显示,柳林园地区在建设过程中,区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履行了与部分建房人谈话、发停建通知书等程序,但建设人无视法规,仍继续建设行为,形成了现有建设规模。 大兴区政府有关人员表示,政府相关部门在巡视时发现,柳林园公寓自去年底通过以租代售形式,大规模售房。同时查明,该地区建筑物未经专业部门审批,消防安全、建筑安全、市政设施、地区水质等均存在问题,属于违法建设,必须拆除。 对此,大兴区还专门成立了“处理柳林园地区违法建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”,并在柳林园公寓专门设置了“清理整顿办公室”。 领导小组的调查结果显示,2003年,大兴城建开发公司将大兴碱河东岸22亩地租给李某,李某又将土地转租给2个公司7个自然人。7年间,该地区共建设了25处建筑,包括18栋楼房,7处平房,共有房屋1031间,其中包括柳林园公寓、创玉朝公寓。现在整个区域内已出租791户,租住2300多人。 不过,大兴区政府相关部门并未给出具体拆除时间表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
